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您或許知道醫療用品不能在網路上販售,但是小心就連「以物易物」也會吃上鉅額罰單。知名親子網站「Baby home」上每天都有不少父母為了省錢,把用不到的奶粉、溫度計拿出來交換,但這些行為其實都已觸犯了藥事法。
生了兩胎的洪小姐把用不到的額溫槍、束腹帶在「Baby home」上與網友交換,沒想到因此被台北市衛生局約談,面臨被罰3萬元的危機。洪小姐說,「他就是寫說他需要額溫槍跟束腹帶,問我說是要賣多少錢,或者是說要用什麼東西作交換,然後我是去他的留言版留言,就被檢舉了。」
洪小姐一臉無奈,但其實她並非個案。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,已有上千名像洪小姐一樣的民眾,因交換耳溫槍、OK蹦等醫療器材而被約談。陳建銘質疑,恐怕是有「職業檢舉人」為了賺取5%的罰金回饋,利用釣魚手法,誘使民眾誤觸法令。
據了解,依照藥事法、食品衛生管理法以及健康食品管理法,如果網友不慎在網路上交換或轉售藥品(如人工淚液)、醫療用品(如束腹帶),或強調健康食品(如四物飲)療效,就構成違法廣告行為,依法可開罰3萬至500萬元。就連隨手可得的口罩、透氣膠布,甚至是OK蹦也都在禁止行列。
陳建銘指出,「98年網路廣告違反藥事法相關案件,僅台北市就有1176件,今年1至5月更累計飆高到1507件,前述個案中更有一次約談58人的驚人情況。」他強調,民眾對法律不了解以及衛生單位宣導不足都是導因。
因此,陳建銘呼籲,衛生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應該多加宣導,別讓網友前仆後繼、盡蹈法網;他也要求衛生單位應依行政罰法罪責衡平規定,讓這些未因此獲利,或者所得利益極小的初犯媽媽們可以免罰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蔣心玫、陳志文)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6/18/91-2616629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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